固定污染源廢氣煙氣CEMS(連續排放監測系統)全系統校準流程,依據《HJ75-2017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的要求,每三個月至少進行一次,主要包括零點漂移、量程漂移、示值誤差以及系統響應時間四項內容的檢測。以下是詳細的校準流程及步驟:
一、校準前準備
標準氣體與零氣:準備高濃度(80%~100%滿量程值)、中濃度(50%~60%滿量程值)、低濃度(20%~30%滿量程值)的標準氣體,以及經過濾的不含顆粒物、待測氣體的清潔干空氣或高純氮氣作為零氣。
系統狀態:確保CEMS運行穩定,采樣流量設定正確。
二、示值誤差校準
零點校準:通入零氣,調節儀器零點。
量程校準:通入高濃度標準氣體,調整儀器顯示濃度值與標準氣體濃度值一致。
順序通入標準氣體:按照零氣、高濃度標準氣體、零氣、中濃度標準氣體、零氣、低濃度標準氣體的順序通入,若低濃度標準氣體濃度高于排放限值,還需通入低于排放限值的標準氣體。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火電污染源還需通入低于超低排放水平的標準氣體。
讀取并記錄結果:待顯示濃度值穩定后讀取測定結果,重復測定3次,取平均值。
三、系統響應時間校準
通入零點氣體:待CEMS運行穩定后,按設定采樣流量通入零點氣體,待讀數穩定。
通入量程校準氣體:按相同流量通入量程校準氣體,同時開始計時。
記錄時間:
樣氣管路傳輸時間T1:從讀數開始躍變至穩定記錄的時間。
儀表響應時間T2:儀器顯示值上升至標準氣體濃度標稱值90%的時間。
計算系統響應時間:T1和T2之和為系統響應時間,重復測定3次,取平均值。
四、零點與量程漂移校準
零點漂移:
初始零點校準:通入零氣,校準儀器至零點,記錄初始讀數Z0。
6小時后零點測試:至少6小時后再次通入零氣,待讀數穩定后記錄零點讀數Z1。
計算零點漂移:按HJ75-2017附錄A公式(A1)和(A2)計算。
量程漂移:
初始量程校準:通入高濃度標準氣體,校準儀器至該標準氣體的濃度值,記錄初始讀數S0。
6小時后量程測試:至少6小時后再次通入同一標準氣體,待讀數穩定后記錄標準氣體讀數S1。
計算量程漂移:按HJ75-2017附錄A公式(A3)和(A4)計算。
五、總結
校準過程中需嚴格遵循HJ75-2017規范,確保每一步操作準確無誤。
記錄每次校準的詳細數據,包括時間、標準氣體濃度、讀數等,以便后續分析。
校準完成后,根據結果調整CEMS,確保其測量準確性滿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