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測:是指環境監測機構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監視和測定的活動,通過對環境質量因素代表值的測定以確定環境質量的高低和環境污染狀況,是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支撐。
(一)環境監測的目的
1、根據環境質量標準評價環境質量;
2、根據污染分布情況,追蹤污染路線,尋找污染源,為實現監督管理,控制污染提供依據;
3、研究污染擴散模式和規律,確定污染源所造成的污染影響,為預測預報環境質量,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治理提供依據;
4、收集本底數據,積累長期監測資料,為研究環境容量、實施總量控制和目標管理、預測預報環境質量提供數據。
(二)環境監測的分類
1、按監測目的或監測任務劃分
(1)監視性監測(例行監測、常規監測)包括“監督性監測”(污染物濃度、排放總量、污染趨勢)和“環境質量監測”(空氣、水質、土壤、噪聲等監測),是監測工作的主體,監測站第一位的工作。目的是掌握環境質量狀況和污染物來源,評價控制措施的效果,判斷環境標準實施的情況和改善環境取得的進展。
(2)特定目的監測(特例監測、應急監測) ①污染事故監測;②糾紛仲裁監測; ③考核驗證監測;④咨詢服務監測
(3)研究性監測(科研監測)
2、按監測介質或對象分類可分為水質監測、大氣監測、土壤監測、固體廢物監測、生物監測、噪聲和振動監測、衛生(病原體、病毒、寄生蟲等)監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