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CEMS設備中含氧量校準頻率的說明
在環保監測領域,連續排放監測系統(CEMS)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它們能夠實時監測并記錄煙氣中的污染物濃度,包括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以及顆粒物等,同時也包括煙氣中的含氧量。對于安裝在煙囪上的原位式氧化鋯傳感器,其準確測量煙氣中的含氧量對于評估燃燒效率、控制污染物排放以及確保環保法規的遵守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 75-2017)的相關規定,對于不同類型的CEMS設備,其校準頻率有著明確的要求。對于無自動校準功能的直接測量法氣態污染物CEMS(包括原位式氧化鋯含氧量測量設備),該標準規定每15天至少校準一次儀器的零點和量程。這一校準過程旨在確保測量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同時需要測試并記錄零點漂移和量程漂移,以便及時發現并糾正潛在的測量誤差。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原位式氧化鋯傳感器通常具有較高的穩定性和準確性,但定期校準仍然是確保其長期穩定運行和準確測量的關鍵。此外,校準工作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人員按照標準規定的程序和方法進行,以確保校準結果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綜上所述,對于安裝在煙囪上的原位式氧化鋯含氧量測量設備,根據HJ 75-2017規范的要求,應每15天至少進行一次校準。這一規定旨在保障環保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為環保管理和決策提供有力支持。